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12大类食品。共检出9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合格、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重金属超标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张掖、武威、陇南、庆阳、天水、临夏、兰州新区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不合格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01
河西医院(职工食堂)使用的,标称民乐县苗琳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马铃薯手工细粉(生产日期:-6-21),经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民乐县苗琳薯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02
标称武威特味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枣沙蛋糕(生产日期:-05-10),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知识点
脱氢乙酸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脱氢乙酸的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
03
临夏市玲红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临夏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河州春頭曲白酒(生产日期:-9-25),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夏河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知识点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甜蜜素在白酒中使用,主要原因是为了增加风味、改善口感。
04
标称武山县和丰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生产日期:-6-29),其中过氧化苯甲酰项目不符合卫生部公告[]第4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知识点
过氧化苯甲酰是白色或略带淡黄色的结晶,低毒,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过氧化苯甲酰再过去是一种面粉改良剂,在面粉加工过程中,适当加入后可提高面粉的白度、促进面粉的熟化。
出于工艺必要性方面的考虑,年2月11日,原卫生部联合六部委下发了《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年第4号)》,要求自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食品添加剂。
二、微生物不合格
01
标称敦煌和众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汽水(生产日期:-5-1),其中菌落总数、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02
兰州世贸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大学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了不起农特产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1-2),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知识点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三、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
01
陇南武都区欣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沣东新城永宏食品厂生产的兰花豆(生产日期:-2-19),其中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
镇原丰华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肥东聚丰粮油食品厂(分装)生产的浓香菜籽油(生产日期:-12-24),其中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T-《菜籽油》要求。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超标
01
康县康农优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康县山中宝土特产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县姬松茸(生产日期:-5-11),其中总砷(以As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甘肃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