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政策
体检篇
主要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心电图、B超、胸部X射线、血常规、尿常规、艾滋病、吸食毒品、士兵基本适应性检测等13项内容。其中年龄、身高、体重和视力的基本条件如下:
1
年龄基本条件
男青年:普通高校在校生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普通高校在校生年,年满18至22周岁。
年龄按年计算,比如年年满18周岁是指年出生,不看具体月份。
2
身高基本条件
男青年最低身高为厘米,女青年最低身高为厘米。
3体重基本条件
标准体重为(身高-)kg,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视力基本条件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以下身体情况不符合入伍条件: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不合格;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肺结核,肺大泡,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征兵政策
政治篇
1
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五)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六)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七)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八)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九)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十)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的。
其中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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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适龄青年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初检初考。应征报名的适龄青年由应征地乡镇(街道)或高校武装部依据新兵征集条件,组织初步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青年按照高学历优先的原则,择优确定预征对象。预征对象确定后,高校大学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还要自行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交给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体检政考。应征青年原则上应在常驻户籍所在地应征。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征。征兵开始后,按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大学生携带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并由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
(4)走访调查。政治联合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基层单位,安排走访调查,主要调查个人病史、家族病史、个人现实表现等情况。
(5)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6)批准入伍。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批准入伍,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补偿和资助的,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7)复检退兵。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要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发现身体和政治不符合条件,且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作退兵处理。被退回的在校大学生可选择复学,但因拒服兵役被退回的,按国家《兵役法》规定不能选择复学。
此外,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高校大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市或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毕业或放假离校前,完成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征兵工作全面展开后,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适时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合格的办理相关入伍手续。无特殊情况,已发放《预定兵通知书》人员将全部被批准入伍。
征兵政策
经济篇
1.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新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补偿、代偿及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补偿、代偿及减免年限:按国家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修业年限的剩余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例1:一名四年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提前一年毕业(在校就读三年),按三年计算;如果正常毕业,按四年计算;如果延期一年毕业,也按四年计算。
例2:一名四年制本科在校生,入伍前已在学校就读两年,在入伍时先行对已缴纳的两年学费进行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返回学校复学就读,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减免年限为两年,超出年限的部分不予减免。
2.服役期间,享受部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每月元。
3.服役期满退伍时,享受义务兵退伍费元(元/年,共两年)。部队退伍补助(含下月津贴和伙食差旅)2元。
4.服役期满退伍后,享受地方政府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在学校入伍,入伍地即为大连金州。)。
A.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大连金州地区标准是为元左右。
B.优待金:大连金州地区平均标准约为元/年。按以上补偿金及优待金计算,我校本科大学生入伍两年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额如下:*4(学费补偿及减免)+*24(服役期间津贴)+(退伍费)+2(退伍补助含下月津贴和伙食差旅)+(一次性经济补偿)+*2(地方政府优待金)=元
注:以上各项金额因地方政府政策、服役兵种、服役地域和服役年限等因素不同可能会有差异。如有差异,按实际规定金额执行。
征兵政策
学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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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1、大一至大三应征入伍学生应在入伍报到前,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入伍证明到学生处办理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应届毕业生在确保成绩全部合格的情况下,无须办理休学手续,学费正常缴纳。填写《大连财经学院应届毕业生入伍登记表》经院系、武装部、教务处确认后即可正常入伍。
2、退役后的学生在退伍后的两年内凭部队《入伍通知书》、《退役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学生处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间一般要求为每学年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视其自动放弃学籍。(复学到原年级,即一年级离校的复学至一年级,以此类推。我校学制为四年制,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应征入伍学生复学后,如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
3、应征入伍的学生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就读专业复学。如果原所学专业撤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转入其他相近专业复学。
4、学生退役后复学,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招生类别相同的其他专业学习。新生退伍后,需在原专业学习满一学期后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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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和成绩管理
1、在校生参军入伍前若有课程不及格,入伍前学校单独安排补考一次。
2、在校生参军入伍所在学期正在学习的课程,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
3、在校生服役期间,有条件的可以自学原专业课程,经本人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复后(需经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准假)可以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课程考试,通过考试或者考查成绩合格,并在退役后回原专业复学的,服役期间所学的课程,准予免修;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
4、参军入伍的学生原则上试用于学生入学时的专业教学计划,参军入伍的学生复员后,因教学计划调整而增加的课程予以免修,因教学计划调整后减少的课程按照学校规定酌情处理,对课程代码改动但服役前已修过的课程成绩予以确定成绩和学分。
5、大四入伍的学生,在收到入伍通知后,如果已经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并成绩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则可向所在学院申请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教师通过网络对其毕业论文的写作进行指导。论文答辩合格(不能返校参加论文答辩的,可以向所在学院答辩委员会申请网上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
6、学生退役后复学,经本人申请学校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应按照转入后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学习。转入后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如果学生在参军入伍前已经修完并获得了相应学分,则可以免修,如果未修或者已修但未获得学分,则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修完并获得相应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
7、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包括军训、军事理论课、体育课),直接确定相应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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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资助的规定
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国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元。
我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4种情况介绍如下:
1、在校生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需要提交的材料是《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需反正面打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各2份。
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需要提交的材料是《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需反正面打印)和“退役证”复印件各2份。
2、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学满四年的毕业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是《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需反正面打印)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各2份。
3、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退役士兵复学后每个学年需提交《普通高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需贴照片)和“退役证”复印件各2份。
4、大四入伍,翌年可正常毕业的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以在校生方式申请(参照第1条在校生)即先申请3年学费补偿,退役后再申请1年学费减免。
以毕业生方式申请(参照第2条毕业生)即入伍翌年以毕业生身份一次性申请4年学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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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1、应征入伍的学生离校至复学期间不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2、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准其复学但不享受国家资助学费政策和学校其他优惠政策。
3、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并取消其学籍。
4、应征入伍的学生可按期毕业的,须与学校保持联系并按时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因无法联系或无法到校办理有关毕业手续而延误的,其责任由学生自负。
注:以上为《大连财经学院入伍管理规定》
征兵政策
发展篇
1
退役安置
1.指令性安置。有下列情况的地方政府负责安排工作:①服现役满12年;②服役期间战时荣立三等功或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③因战致残被评为5至8级残疾等级;④烈士子女。2.退休安置。有下列情况作退休安置:①年满55周岁;②服役满30年;③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至6级残疾等级;④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录。我省各级机关每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拿出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考录。年以来,我市每年出台事业单位按50%定向招聘退役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士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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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后复读复学
1.对高校入伍的在校生,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2年内。2.对原就读高校撤销的,由省教育厅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学习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3.退役后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完成专科学业毕业后,按专升本要求免试入学继续学习。4.退役大学生士兵回原就读学校复学的,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经学校同意可调整专业。5.退役普通本科学历士兵(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6.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教育部每年安排人以内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7.退役复读的大学生优先推荐“省级高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直接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党员条件标准的,优先培养入党。3
扶持就业
1.实施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各类院校、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人伍的退役士兵,可参加全省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推荐就业。选择自主创业的,享受我省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2.实施鼓励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各类院校、成人教育等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对退役士兵首次自主创业、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给予至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类院校、成人教育等毕业生入伍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4.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其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征兵政策
报名流程篇
全国征兵报名正式开始
今年的征兵工作已全面启动,网上报名已正式开始。
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4月1日至8月15日
女兵报名时间:6月26日至8月15日
男兵报名流程
女兵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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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报名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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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登陆全国征兵网(